類別:英國海外首席代表簽證 發(fā)布時間 :2020-11-18 瀏覽人次 :2392
英國海外首席代表簽證其實在2000年就已經出臺了,近幾年各國移民政策縮緊,才在國內“火”了起來。本文就來跟大家詳細解讀一下英國首席代表簽證的最新政策。
英國海外首席代表簽證其實在2000年就已經出臺了,近幾年各國移民政策縮緊,才在國內“火”了起來。本文就來跟大家詳細解讀一下英國首席代表簽證的最新政策。
什么是“首代簽證”?
簡單說,“首代簽證”按照字面意思其實非常容易理解,就是指位于英國海外的公司/企業(yè),派駐到英國的“代表”。
根據(jù)英國移民法的規(guī)定,想要申請“首代簽證”,申請人必須是英國子公司或分部的“唯一”一位首席代表(Sole Representative);也就是該企業(yè)必須在英國以外的國家有一間主要的“母公司”,企業(yè)的總部不在英國(比如說,總部/母公司是在中國),但是打算來英國設立一間隸屬于該企業(yè)的英國子公司或英國分部。
同時,這位“首席代表”必須滿足以下所有要求:
-必須是受雇于該企業(yè)的海外總部(比如說,是在英國海外受到中國母公司的招聘和雇用,之后才要派來駐點英國的);
-有著豐富的相關產業(yè)經驗,技能和知識,能夠勝任這個職位;
-是公司的高層管理人員但不可以是公司主要的股東,并且對于新創(chuàng)立的英國子公司/分部可以全權負責,有著絕對的決定權(基本就是當事人必須是該企業(yè)的高管,但不能是老板);
-打算設立的英國分部或子公司必須是首次在英國成立的(也就是該企業(yè)在過去不能已經在英國設立過子公司/分部;但若是過去曾經嘗試設立但尚未設立成功的,則不在此限制中);
-申請人來到英國后將全職為該企業(yè)工作,并且不能為其他公司工作(也就是不能受雇于其他公司,不能做自己公司以外的別的工作,自然也不可以選擇“自雇”);
-申請人必須來自歐盟(這里指EEA和瑞士)以外,并且在歐盟外的國家提出簽證申請(這里指的是首簽);
-申請人的英文能力必須達到A1標準;
-申請人必須提供證據(jù)來證明能夠負擔自己(和家人,如有陪同家人的話)在英國的生活而不需要依靠領取英國福利。
所以“首代簽證”算不算是一種創(chuàng)業(yè)簽證?
從某種角度上說可以算是,不過這指的是當事人來到英國成立企業(yè)或子公司的實際運作上;如果從移民法的角度嚴格而論,當事人(這邊指的是被派駐英國的“首席代表”)還是被視為“雇員”,這跟創(chuàng)業(yè)類簽證(比如說“創(chuàng)新簽證”)在移民法的認定上還是有所不同的。
不過當然,雖然說“首代簽證”必須和英國海外原有的母公司有所連結,但來到英國成立一間新的子公司或集團分部,實際就是一種開疆拓土,屬于在新的市場再次創(chuàng)業(yè)。
那么“首代簽證”的“受雇”概念又是什么?
上面我們提過,“首代簽證”的申請人不能是公司里的主要股東,在這邊移民局的概念是指,當事人不能持有公司里超過50%以上的股份,并且也不能控制占比超過50%的投票權(實際操作中建議申請人不超過30%的股份最佳)。
移民局的“內部指導文件”中,就特別著墨于這方面的解釋;指出當事人的“受雇”概念,必須不僅是不能持有公司超過一半的股份,也不能擁有對于公司絕對的控制權。這包括當事人持股并沒有超過50%,可是實際對公司有著主要控制權力或者身為主要獲利方的情況(比如說,公司股份超過一半是在另外一名股東名下,可是那名股東只是名義上的,實際并不參與公司管理和分紅)。
簡單說,主要是為了防止“鉆漏洞”的情況,避免有人名義上看起來不是老板,但實際上卻是老板的情況發(fā)生。
不過當然,這并不代表“首席代表”完全不能持有公司的股份;移民局是認可當事人持有公司部份股份的(比如說當事人身為雇員獲得公司的股票分紅,本來就是一種正常的員工福利制度)。只不過移民局的意思是,一般情況下如果當事人所持有股份多到超過50%,或者擁有絕對控制權力的時候,這類當事人基本根本不能被視為“雇員”。
所以說,移民局指導文件上的補充解釋,主要還是為了避免“首代簽證”被濫用的情況。
申請首代簽證的“首簽”一般需要有以下文件:
-海外母公司營運的詳細介紹,包括公司的資產、賬戶和公司前一年度的股份分配情況;
-母公司出示的公司信,證明新成立的英國子公司或分部將是隸屬于原母公司(全權控制)的,并且和母公司從事相同的商業(yè)活動;
-申請人(海外公司首席代表)的工作職位描述、薪資和雇用合同;
-公司寫信證明申請人對于公司營運是非常熟悉的,并且不需要在母公司的指導下,就能夠全權決定英國子公司或分部的運營;
-同時,“公司信”中還應該要確認:申請人是英國子公司/分部的唯一首席代表,該公司在英國沒有其他任何的子公司/分部,公司的主要營運(母公司/總部)依舊維持在英國海外(而不是在英國),申請人在英國不會再成為其他公司的代表,并且也不能夠營運(申請人)自己的生意。
那么,續(xù)簽的要求材料又是什么?
1. 申請人必須遞交“雇主信”來證明:申請人依舊在為同一家公司工作,并且依舊在做著首簽內容所提及的同樣工作,依舊是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并且決定著英國子公司/分部的營運,同時雇主需要證明公司未來依舊需要申請人;
2. 在證明申請人依舊在同一個職位上時,必須遞交申請人最近12個月以來的薪資單;
3. 證明英國子公司/分部已經成功地營運中,并且子公司/分部依舊隸屬于海外的母公司,和母公司從事著同樣的商業(yè)活動。為了證明這點必須出示以下:
1) Companies House的注冊證明;
2) 英國子公司/分部的賬戶,(和其他企業(yè))商業(yè)往來間的收據(jù)和書信等;
3) 公司注冊證/登記執(zhí)照(顯示出是子公司/分部),以及公司會計/財務出示的股份登記文件,確認英國子公司/分部的股份皆為海外母公司所有。
再進一步,轉永居的要求呢?
1. 申請人持有“首代簽證”至少滿5年;
2. 這5年來都滿足“首代簽證”的所有必備要求,并且證明未來依舊會滿足這些要求,包括提供以下文件做為證明:
-證明這5年來申請人都是受聘于同一個職位中,包含提供過去5年的P60,以及最近3個月的薪資單;
-雇主信證明該公司未來仍需要申請人;
-證明申請人在英國成立子公司/分部成功,并且持續(xù)營運中(相關可提供的證據(jù)可以參考上面續(xù)簽時所提供的公司方面的相關證據(jù));
-當然,申請人還必須滿足申請永居的英語要求以及Life in the UK考試成績,同時滿足5年永居路徑的“離境天數(shù)”限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