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別:豁免申請 發(fā)布時間 :2016-11-23 瀏覽人次 :8793
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USCIS)近日宣布“政策手冊”(Policy Manual)進行的重大修訂確定,將于12月5日正式生效。其中針對豁免申請中“極端困難”(Extreme Hardship)的定義首作詳盡定義,并明文列出五大重點考慮因素,亦首以正式書面形式確定可通過多名合格親屬遭遇的困難情形相加,以達到“極端困難”級別。
美國移民法中的豁免“waiver”,其基本含義是免除申請人在移民申請時的某一個要求?;砻馔皇且粋€單獨的申請,它往往需要和別的申請(如綠卡申請)一起提出來。最常見的情況是申請人違反移民法的相關規(guī)定,之前的簽證申請使用了假材料被列入黑名單,或利用假材料如假護照進入美國,在美國非法逾期居留,或有刑事犯罪背景等情況而需要申請豁免。
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USCIS)近日宣布“政策手冊”(Policy Manual)進行的重大修訂確定,將于12月5日正式生效。其中針對豁免申請中“極端困難”(Extreme Hardship)的定義首作詳盡定義,并明文列出五大重點考慮因素,亦首以正式書面形式確定可通過多名合格親屬遭遇的困難情形相加,以達到“極端困難”級別。移民律師指出,這一變革將原本控制在移民官手上的“潛規(guī)則”確定為白紙黑字的正式書面文件,對移民官的自由裁量權做出嚴格限制與規(guī)范,數(shù)以百萬計需申請豁免才可獲身分的無證移民將以此受益。
圖為亞裔宣誓成為公民
移民局近經(jīng)過數(shù)月意見征集,“政策手冊”修訂草案被正式采納,將于12月5日生效。此次修訂版本對申請豁免所需證明的“極端困難”判定作出詳細規(guī)范,不僅列出判定時將參考的因素(factors)及考慮情形(considerations),更首次明文列出五大重點考慮的因素,其中包括對子女的影響。移民律師25日指出,子女因素被明文歸為“極端困難”判定重點,對眾多需獲得豁免以獲身分的無證華人將是重大利好。
根據(jù)新版手冊所列,申請者的子女會遭受的影響將作為“極端困難”判定五大主因之一,且不僅包含申請者的親生子女,亦涵蓋收養(yǎng)、因婚姻所獲的繼子女及通過法律獲得監(jiān)護權的子女,同時該子女只需為21歲以下,無需是美國公民或綠卡身分。申請者需證明若自己返回母國,在美的子女會因經(jīng)濟、陪伴、照護的缺失導致物質及精神上的不良影響。新版手冊甚至詳細列出申請者要獲“極端困難”判定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與子女親密關系,與子女及合格親屬(Qualifying relative)間的親密關系,是養(yǎng)育子女的主要經(jīng)濟來源,親友、鄰居、學校教職工對申請者與子女親密關系的證明等。
在新版手冊中被列為“極端困難”判定主因中,申請者提出的合格親屬曾獲政庇或難民身分,合格親屬或在美家庭成員有殘疾,合格親屬在軍隊服役及國務院對申請者母國發(fā)出旅行警告,都被列出明文規(guī)定的“重點因素”(particularly significant factors)之中,在申請者申請豁免所需的“極端困難”判定中扮演關鍵因素。
此外,新版手冊也首度明文寫出“兩名或以上合格親屬的困難可相加,達到‘極端困難’級別”,指出哪怕每一名合格親屬所面臨的困難不到證明申請者獲得豁免所需的“極端困難”級別,但允許多名合格親屬的困難程度進行疊加,得以證明申請者離開美國,會對在美的合格親屬們造成“極端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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